一、
从小,我就是一个对衣服有着浓厚兴趣的女孩,很喜欢买衣服。如果哪天我的包里只有100块钱,并且还要靠这100块钱过一个星期,但是真要是碰上我喜欢的,我会毫不犹豫地用这一个星期的钱去买下它,不吃饭都可以。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现在想来真是觉得有点可笑。
如果你是一个土生土长的成都人,并且和我差不多大(81年的),你一定会对我接下来说的有同感。都说80后是幸福的一代,同时又是脆弱的一代,没错。这个时代的我们大多都是独生子女,父母都有稳定的收入,潮流也在渐渐侵袭着我们。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我就不满足于每天让妈妈把她想让我穿的衣服放在床边了,我要自己到衣柜里挑来穿;初一的时候我就再不和妈妈一块去逛街让她给我选了,虽然每次买回来的衣服她总说不值那个价格,但款式妈妈还是很认同的。那个时候的我们总是向往着奋、真维斯、班尼路等等现在已经看都不看一眼的牌子,佐丹奴在当时算是奢侈品了。还有一个叫三多里的成都本地牌子,现在好象都垮掉了。那时,谁身上穿了一件这几家的衣服,都会很自豪的说:“在专卖店买的三。”
当然,不可能每件都是专卖店里买的。余下的大部分都是“淘”出来的。还记得春熙路的夜市吗?虽然早已经被取缔,但是那个时候“淘”衣的记忆仍旧历历在目。夜市上的衣服价格不高,式样很多,当然质量也就不怎么样了。我记得最清楚的就是夏天的短袖T恤5元钱一件,各种颜色各种图案,我一口气买了6件!那个星期天天都穿新衣服。
科甲巷在当时可以算是最华丽的地方了,里面的衣服首饰箱包美伦美奂,而且不是一般人消费得起的。其实现在想起来,那个时候科甲巷所卖的东西也就是现在所谓的“正版广货”。那个时候那的价格让人咋舌,一件T恤200多,让我们只敢看看,摸都不敢摸。而且据说当时在那卖衣服的老板现在已经是属于成都先富起来的一拨了。
正是当时对科甲巷的顶礼膜拜,让我有了想开一间属于自己的精品小店的愿望。如果有自己的一家店,自己进货,自己搭配,自己赚钱,那是一件多么惬意的事情啊!正是由于一直的渴望,去年8月我的小店开张了,但又由于缺少经验,最开始就埋下了大大的隐患。
二、
80后的我们看问题往往很不全面,对什么都了解那么一点点,但是都不精通;对什么都充满热情,但是却坚持不了多久。这些弱点,注定着我们的失败。
我和男友都有一份正职,但是我们不满足于每月拿死工资,总想自己给自己打工,其实哪又有那么好打的工了——现在的我们才发现,这个时候想挣钱,想百手起家,想只靠我们两个年轻人的力量,真的是太难了。想当初改革开放的时候,那个峥嵘岁月,有多少胆大的人发了财啊!我爸爸的一个兄弟就是在那个时候靠倒卖玉米发了家。很早就买了一辆蓝鸟了。但是,只要别人能够在那个特殊的年代发财了,我们就要服。现在的社会,机会就是给胆大的人的!怀揣着这个信念,我和男友搭成了共识。
其实如果没有这三件事情的发生,我们可能还不会那么头脑一热立即在去年8月开了这个小店。第一件事情:男友朋友Y的朋友在某某大学读书的时候和他的女朋友开了个小店,据说生意还不错,卖的就是现在所谓的外贸货,正版和仿版的都有。后来才知道,当时的他们开这个店只为了消磨大学时间,根本就不是为了赚钱,那个女孩的家境非常殷实。不知道他们最后亏了还是赚了,赚了就当是为女孩添点零花钱,亏了也就是在大学里每个月多用几千块钱,和我们这种要求小店必须赚钱的差别太大了。
第二件事情:男友朋友Y的弟弟在旅游职中附近开了一家店,拿货的渠道就是上面那对那,我们去看了看货,整体感觉还是不错的。第三件事情:去年7月去四姑娘山耍的时候,男友的朋友L告诉我们他和另外一个人合伙开了一个租碟子的,生意还过得去。听了这个消息,我和男友心里像猫抓一样,痒痒的。觉得又落在别人的后面去了,既然那么多人都可以落实到行动上,我们为什么又不可能呢?
从四姑娘山回来以后,我们就正式着手于找铺面。基于想到资金有限和承担风险两方面,我们也找了一对合伙人,我以前的同学,当时的感情还不错。
三、
都说成都是一座来了就不想再走的城市,确实也是。我就是土生土长的成都人,胸无大志的觉得窝在如此慵懒的地方最适合我。在成都,有钱人、有点小钱和没钱的人都能活得逍遥自在。有钱人开着奔驰宝马在美美力诚、仁和春天消费着国际名牌,有点小钱的人开着小排量汽车徘徊于摩尔百盛、北京华联这些打折活动多的地方,没钱的人周末早早的跑到泰华九龙淘点款式新颖价格便宜的所谓时装,总之,各个阶层有各个阶层的过法,都很满足。
除了春熙路各大商场组成的商圈和泰华九龙大众积聚地以外,另外还有玉林、青羊小区等比较知名的淘货地点。最开始,我们把目光投向了热点玉林周边。因为那里小区比较成熟,具有购买力,而且离男友家比较近,但是昂贵的铺面转让费让我们望而生畏。一个15平米左右的铺面要价高达8、9万!由于预算有限,我们只有舍弃玉林而把店址延伸到了玉林周边地段 。
家乐福大世界店地段由于有了它而显得人流攒动,形成了紫荆片区。从二环路的紫荆电影院往里走,有一条紫荆北路,最后我们把店址选在了那里。上一家是一个做美国特百惠用品的,店主名叫陈某。小店差不多16个平米,长方形,很合适用来做服装。进店看了以后,按照玻璃门上贴的电话找到了店主,问了问价格,说要三万。这个价格对于以前问的8、9万可以算是便宜了很多了,于是我们就约好第二天面谈。
第二天店主来了,我们这边双方也去了,我和男友,我朋友和她的男友。她说她和这个房子的房东签了三年协议,在三年合同期内每个月的租金是一千二,那么转给我们也同样是那么多的租金,房东在三年内是不会涨价的。转让费最多只能再少五千,然后她就带我们去找隔壁的房东要求重新签和我们之间的合同。
房东是一个典型的农转飞,只认死理和钱,不是很好相处。当我们说明来意后,房东立即拒绝,说她不可能和我们签这个合同。磨了她很久,她就是不签。于是,我们又返回到陈某店中商量应该怎么办。当时我们是很想接受这个铺面的,因为觉得转让费那么便宜,租金也不贵,可就是房东那卡住了,让我们不敢下手。这个时候,陈某发话了,她说那我和你们签个合约吧,保证你们以后这个铺面不会受到任何的骚扰,而且就算你们不做了这个铺面也可以转让出去。我当时打电话问了问我的律师朋友,说这样也是可行的,于是我们就谈好了价格,最后以二万四的价格成交,并又还了她三个月已经交给房东的房租。
和她签合约的时候,她拿出了房东以前和她签的协议与该铺面的所有人复印证明。对于她与原房东签的协议我们四个人可以说都没有怎么认真看,因为上面密密麻麻的字太多了,都觉得其它人应该自己看了,肯定是没有问题的,于是就按照这份协议签好了名,而且为了图方便,我们并没有采用正规的协议,而是简单地添上了一句“完全按照合同办事”。而就是这么一句,给我们以后带来了太多的麻烦和伤害。现在想来,陈某收到钱的那会儿,不晓得在心里怎么嘲笑我们四个嫩娃儿。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