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一位在法院工作的朋友讲,他们刚刚接了一起离婚案。闹离婚的小夫妻,原本也是一对80后网商。现双方正在为一个淘宝旺号而争执不下。据说,早先,二人都是本地某职高同班同学,后又一起考入高职,因为相处时间长,有了感情,二人就从大学时开始恋爱一直到大前年结婚。
婚前,男方父母开有一家塑料加工厂,有各种大小塑料压机十多台,原先一直给当地的几家家电公司做塑料件加工业务,家境也算富裕。而女方的父母开有一家大酒店,也算富甲一方。因为二人都是第一代独生子女,所以,双方父母都格外宠爱,从小到大都没让他们吃过苦,在事业上对他们也不抱太大的希望,只希望他们能够把家里的工厂和酒店维持下去就OK了。
一开始,这对小夫妻也真没什么干劲,在工厂里做了几天少爷少奶奶后,就觉得特没劲。于是,二人就干脆天天泡在自家的别墅楼里上网。后来,看见网上有很多造型奇特的文具用品,二人就商量着开几套模具,利用自己家的塑料压机做成品,尝试着在网上招商销售。那一年,夫妻俩就把春节时收取的压岁钱拿来开了几套模具,开始了不寻常的网商路。也许,是二人学过美术的原因吧?他们设计的几套新颖刨笔筒、笔架和小废纸筒,居然很快就获得了香港一家文具公司的喜爱。
没多久,双方就谈下了第一笔订购协议。随后,他们就加大了广告投放力度,很快打开了国内外的销售渠道。到去年年底,他们小夫妻在网上承接的业务,已经占据了总业务量的三分之一。而正因为有网上业务做补充,所以,虽然,今年周围的好多家电企业都纷纷减产,却也没能对他们的塑料加工厂造成冲击。这也着实让他们的父母们终于松了一口气,开始改变了对他们的看法,感觉到了80后独生子女的无穷潜力。
可正在兴头上时,冷不丁却冒出来一件臭闻来。男的因为在夜总会嫖娼,被警察逮了个正着。这一下,女的可就不干了,哭着闹着要离婚。最后,二人终于走上了法庭。
在法庭上,双方把其它财产都划分清楚了,可唯独这个淘宝旺号,双方依然争执不下。
按理来说,申请这个旺号的人是女方,应该判归女方所有才是。可问题恰恰在于,他们的旺铺又是以男方的塑料加工厂名义宣传的。双方都知道控制了这个旺号等于就控制了一条销售渠道,所以,谁都不肯让给谁。
为这事,法官也伤透了脑筋。要是判给女方吧,男方会抗议,因为女方是以男方所办工厂的名义对外进行广告宣传的。要是判给男方吧,女方也会不满,因为通过认证的原申请人毕竟是女方,而不是男方。因为法官朋友知道我也是网商,就问我,在网上贸易中,这种号到底应该判给哪一方?
我倒是不太赞成女方因为男方的一次出轨而闹离婚。我一直在琢磨着,能不能以网上好友的名义,来劝他们破镜重圆?毕竟,二个人走到一起不容易,能够一起把网上贸易开展起来更不容易。好不容易搞红了一个旺号,业务已经蒸蒸日上了,却要因为二人的分手而夭折,着实可惜呀!我还是劝他们能够和好,只要男方保证不再犯那种错误了,又何必斤斤计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