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药店就像超市一样,不仅能买到药品、保健品,就连洗发水、化妆品、洗涤用品等都摆到了药柜上,只要拿着医保卡,就能像购物券一样购买各种日常用品。”近日,读者周女士给本报打来电话,反映了在市区药店买药时遇到的这一情况。昨天,记者随机对市区的几家药店进行了暗访,发现市区各大药店都有出售生活用品的情况,且在购买药品和非药品时大多可以使用医保卡消费。
上午9时20分左右,记者来到位于溪西李渔路上的康恩贝大药房尽心连锁店。记者在店内转了一圈,发现该药店内专门设置了一个非药品柜,柜内有纸巾、牙膏、洗衣粉、香皂、洗发水、护肤品等。记者在店内购买了一盒感冒药和一支牙膏,共12.9元。记者询问营业员能否使用医保卡全额支付这一费用时,店内营业员并无异议。但是从药店开具的收费项目明细单上,记者发现,2.9元一支的牙膏被一瓶碘酊和四支开塞露替代。
在位于市区聚仁路的兰溪泰和药店里,记者发现药店中央的两只柜台里,各有半只柜台用于出售各类品牌的护肤品、洗发水、洗涤用品等。记者在店内用医保卡支付购买了一支价值10元的润唇膏和10个创口贴,共花费12.5元,但发票上显示记者购买的是九华痔疮栓。
转了市区的八家医保定点药店后,记者发现,每家药店都在出售生活用品和保健品等非药品,而且都占据了药店柜台的很大一部分。一药店负责人告诉记者,药店经营范围扩大,或者说向超市化发展是一种新的趋势,不少地方都在向这个方向发展。有的大型药店连锁企业,它的药店里面几乎什么都有,跟大型超市差不多。药品市场的竞争激烈,市场饱和,促使药店企业寻求突围,寻找新的效益增长点是其重要原因。
那么,药店到底能不能经营这些日用品?医保卡允不允许购买生活用品?为此,记者分别咨询了兰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兰溪市医疗社会保险管理处。
药监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并没有明文规定禁止药店出售非药品,但必须分柜台摆放。将“消字号”、“妆字号”等产品与药品摆放在一起销售,肯定属于违规行为。
工商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也表示,药店的经营范围要看它所持有的许可证而定,比如卖药需要有药监部门开具的许可证,卖食品要有卫生监督部门开具的卫生许可证,卖烟需要有烟草部门开具的许可证。只要药店持有上述许可证,并且通过工商部门的审批,就可以在经营药品主业的同时兼营洗衣粉、染发剂、香皂等商品。
兰溪市医保处工作人员明确表示,目前全市市区共有医保定点药店32家。根据相关规定,医保卡只能用于到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就医配药,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药品及其它非药品一律不得使用医保卡刷卡支付。
据介绍,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分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两大块。个人账户即医保卡资金可以积累和继承,个人账户资金花光后,门诊医疗费用就要自己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