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卫生部的一封复函撼动了整个牛初乳行业,从今年9月开始,牛初乳将被禁止使用在婴儿配方食品当中,有专家对新快报记者表示,此函标志着卫生部表明了对牛初乳的态度,虽然并没有全面禁止牛初乳出现在食品当中,但此举已经影响了整个行业。记者昨日走访广州市场发现,目前涉及牛初乳的品牌主要有生命阳光、培芝、妈喃、十一坊与高培,当中四家总经销商位于广州,虽然并不是所有牛初乳产品都针对婴幼儿,且为配方食品,但这些产品无一例外都摆放在与婴儿配方食品相同或相近的货架上。
卫生部禁止婴儿配方食品添加牛初乳
在4月18日,卫生部回复质检总局办公厅的《关于进口牛初乳类产品适用标准问题的函》中明确表示,婴幼儿配方食品中不得添加牛初乳以及用牛初乳为原料生产的乳制品,首次表明对牛初乳使用的态度。
卫生部同时界定,牛初乳是健康奶牛产犊后七日内的乳。用牛初乳为原料生产乳制品的,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其产品应当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在普通食品中添加牛初乳为原料的乳制品,应当按照相关食品标准执行。
记者了解到,其实牛初乳的争议源于对牛初乳复合粉的进口问题。今年3月,有乳品代理商向媒体反映,在乳品新国标实施后,添加牛初乳的复合奶粉在去年8月后,就不能进口了。来自代理商的说法是,他们在进口检验时被告知,由于乳粉的原料生乳里含有牛初乳,所以暂时不批准进口。此后,有相关企业就事件咨询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去函卫生部询问情况。卫生部最后以此函复。
今年9月1日起执行
根据卫生部规定,上述要求自今年9月1日起执行,此前按照相关规定生产或进口的产品可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记者昨日走访广州市场了解到,目前正在售卖已涉及“牛初乳”的品牌主要包括生命阳光、培芝、妈喃、十一坊与高培,且标榜从新西兰进口。其中,除了高培总经销商在海南省外,其他都位于广州,且价格不低,生命阳光婴儿牛初乳配方粉含量仅45克,但售价已经高达278元,价格甚至高于一罐900克洋奶粉的价格。此外,300克的培芝牛初乳复合粉售价393元,十一坊60克的纯牛初乳粉售价近400元。
不过,由于卫生部规定范围在“婴幼儿配方食品”,当中的部分品牌似乎能与本次禁令“擦身而过”。目前“牛初乳”食品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纯牛初乳粉,另一类则为牛初乳复合粉(或配方粉),因此,前者可以非配方食品“脱身”,后者则并不标明针对“婴幼儿”,只述“适合需要添加辅食的人群使用”。
以高培为例,其牛初乳系列有复合粉与纯牛初乳粉之分,其中复合粉已界定为婴幼儿使用,其中,牛初乳复合粉升级装界定人群为300天内的婴儿,牛初乳复合粉金装使用人群为1-3岁的儿童。
而与高培相似,生命阳光的牛初乳系列有两种产品,一种是纯牛初乳,一种是牛初乳的配方粉。其中牛初乳的配方粉包括婴儿牛初乳配方粉(针对0-1岁的婴儿)、幼儿牛初乳配方粉(针对1-3岁的幼儿)。对此,生命阳光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公司对卫生部的解读是,纯牛初乳不属于婴儿配方食品,而对于牛初乳的配方,生命阳光相关负责人向新快报记者解释,虽然名为婴幼儿牛初乳配方粉,“但我们理解卫生部所指的是婴幼儿配方奶粉、米粉这类主食,但生命阳光虽名为‘配方粉’,但是为独立小包装,也不作为主食,因此不属于卫生部的界定范围之内。”
同时需要强调的是,生命阳光向记者发来的声明表示,生命阳光认为独立小包装方式不仅最大程度地保证了初乳中活性成分的安全,也给消费者直观的添加标准。“正因为这一点,我们一直未进行将牛初乳添加到婴幼儿配方食品中的申报,而是进行了保健食品的申报,并正在进程中。”
虽然本次卫生部已经明确牛初乳禁止用于婴幼儿配方食品当中,但记者发现,培芝、妈喃目前所销售的牛初乳复合粉虽然并未标明针对婴幼儿,但在适用人群中包括“儿童”,或在使用说明中加以标注婴幼儿食用的分量,在销售时,也是摆放在与婴幼儿配方奶粉相同或相近的货架上。
昨日,广州一家超市销售人员向记者介绍,妈喃金装牛初乳复合奶粉可以作为1岁以下婴儿的辅食,一般300克一罐的牛初乳可供婴儿一个月食用。记者在罐身上看到,妈喃在食用方法上列有表格,当中儿童在1岁以下-17岁共有4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指示用量。记者昨日致电妈喃了解情况,但接听者表示,公司的负责人目前出差在外,没办法回答相关问题。
争议焦点
婴幼儿纯牛初乳粉不在禁令内?
更值得关注的是,有行内企业对记者表示,由于界定仅仅是“婴幼儿配方食品”,而非“婴幼儿食品”,因此用于婴幼儿的纯牛初乳粉也不在界定范围之内。
对此,婴幼儿乳业专家丁宗一昨日对新快报记者表示,一般来说,婴幼儿配方食品主要是指配方粉,例如婴幼儿配方奶粉,“但对于具体界定,仍需卫生部再明确。”而乳业专家王丁棉也表示,界定需由卫生部界定。
事实上,牛初乳早就登陆国内市场,之所以在近日才陷入“尴尬”的境地其实是由于2010年公布的关于生乳和乳粉的新国标,《生乳》(GB19301-2010)中规定,“产犊后七天的初乳”不应用作生乳,而在《乳粉》(GB19644-2010)中则规定,乳粉是以生牛(羊)乳为原料,经加工制成的粉状产品。在婴幼儿配方奶粉国标中,也并无提及“牛初乳”是否可作为原料的问题。王丁棉认为,卫生部此番复函无疑对牛初乳企业的影响会很大,“虽然目前仅禁止了婴幼儿配方奶粉不能添加,但未来是否会继续禁止添加进入其他食品仍是未知之数,但这次禁令肯定已经影响到牛初乳企业,特别是以牛初乳为主营业务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