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省从7月1日起执行阶梯电价后,武汉一些城中村房东以此为由,私自将租户电价提高至每度电1.5元,超过我省最高档电费0.873元/度近1倍(本报7月16日曾予报道)。针对这种乱收费,省物价局人士昨日明确表示,私房房东向租客以高于国家规定标准的电价收取电费,是
我省从7月1日起执行阶梯电价后,武汉一些城中村房东以此为由,私自将租户电价提高至每度电1.5元,超过我省最高档电费0.873元/度近1倍(本报7月16日曾予报道)。针对这种乱收费,省物价局人士昨日明确表示,私房房东向租客以高于国家规定标准的电价收取电费,是违反《价格法》的行为。
省物价局相关人士表示,“房东向租户以高于国家规定标准的电价收取电费,租户可以向物价部门举报(举报电话12358),物价部门核实后,将依法进行查处。房东与租户可以协商房租,但水价、电价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按标准收取相关费用,租户有权享受国家的电价政策。”
物价部门还提醒,到城中村租房,最好先问一下房东收的电费是多少钱1度,水费多少钱一吨,再决定是否承租。
不过,一个现实的问题是,私房因共用电表,租户被迫按最高档交付电费。据记者了解,武汉不少城中村,一栋楼有20多户租户却共用一个电表,月总用电量普遍近4000度。这意味着根据阶梯电价标准,超过400度部分,供电部门需按最高档每度0.873元向房东收取电费,房东通常会按最高标准向租户收取电费。但对每一户租户,其每月实际用电量可能只有不到180度,理应按每度0.573元缴纳电费,但按现行收费模式,他们每度电要多交0.3元。对此,供电部门解释说,按现行政策,单一房产证包括私房,只能报装一个电表,执行阶梯电价。
目前,许多出租房装有分电表,一些房东提出“总表量高于分表量之和”,并以此为由涨价,武汉供电公司的工作人员直言“站不住脚”。“有两种可能性,一是房东自己偷偷用电,二是有租户偷电。”他告诉记者,家用电线对电量的耗损很小,安装分电表,误差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开店网是一家专门为投资者提供开店信息和开店项目的一站式开店服务平台。为正在开店的人提供开店经验技巧,为准备开店的人提供优质的开店项目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