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分类要重视消费者的心理。商品最终要流向消费者,所以零售商要从消费者的角度出发,秉承便利消费者的原则。
在消费者看来,一次性纸杯和陶瓷杯,塑料杯、玻璃杯等都是满足消费者饮水需求的工具,都属于容器的一种,就应该陈列在一起,再比如说啤酒,有一部分购物者习惯到酒类区购买啤酒,但是如果把啤酒陈列在饮料品类,其表现多半不如可乐、果汁等。零售商在作商品绩效评估时,这些啤酒很可能就被列入待删除单品名单中。
所以在分类陈列商品的时候,一定要适应消费者的购买习惯,既方便消费者观望环视,又便于寻找选购。一般而言,按照消费者的购买习惯,商品可分为:
1.便利品
便利品主要是满足消费者日常生活的必需品,这类商品品种简单、价格相对较低、挑选余地小,销售次数多,消费者对商品的性能、用途和特点等都比较了解,如食品、调味品、牙刷牙膏、香烟等。消费者希望在购买此类商品时既方便又快捷,一旦有需要就可以买到,买了就可以用,所以这类商品的陈列一定要在最明显、最容易购买的位置,以免耽误了消费者的购买时间,导致他们下次不再来购买商品。
如果便利品的陈列很合理的话,就能让消费者以最快的速度快捷、方便地选购物品,在便利消费者的同时,也加深他们对店铺的信任感,这样店铺就有可能形成一部分的固定顾客。店铺也可以在门口处,将一些色彩鲜艳、图案美观的商品摆放出来,如窗帘床罩、烟酒、糕点糖果等,一则可以证明店铺种类齐全,另外还可以起到招揽顾客的目的。
2.选购品
选购品的使用期限较长、供求弹性大、挑选性较强、交易次数较少、价格较高,这类商品主要有时装、家具,家电等,购买这类商品的消费者对产品的质量、功能、样式、色彩彰要求都相对比较严格。在分类陈列这类商品时,要注意把它们集中摆放在卖场中央或活动区域较大、光线较充足的位置,这样可以方便消费者自由由观看、触摸。
3.特殊品
这类商品是指功能独特、价格昂贵、可以带来高级享受的名贵商品如工艺精品、金银首饰等。在购买这类商品时,顾客一般要反复思考、慎重选择,因此要将其摆在距离喧闹区较远的环境幽雅的地方,并要设售点,以显示其高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