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有光就能发电,一年能省几千块钱,加盟了就更能赚大钱。”天花乱坠的广告,让不少人做起了发财美梦,信心满满加盟后,伴随而来的却只有悔恨。
浙江台州的余先生,今年2月初来到武汉,与一家公司签订了加盟协议,缴纳了29800元的加盟费后,却发现产品数量和质量均与预期不符,想要赚钱更是痴人说梦。无独有偶,来自湖南衡阳的喻女士在与武汉一家公司合作后,也有类似的遭遇。
优惠加盟就是个陷阱
余先生是通过电视广告了解到太阳能产品的,当时广告里宣称这些设备既能发电又能烧水,一年可以省几千元电费,若是加盟做区域代理,能挣更多钱。
这个广告让余先生有些动心。2月20日,他特地从浙江赶到武汉考察这个产品。在加盟公司,面对所谓的高额回报,余先生最终打消了全部疑虑,与对方签订了加盟协议,并缴纳了29800元加盟费。“当时说好,交多少钱就给多少设备,相当于加盟免费。”余先生说,按照他挑选好的型号,差不多可以买到30台设备,原打算直接提货,但公司说很多人都排着队等货,有货了会直接发至浙江。
9天后,货到了。余先生打开包裹发现,只有4台设备,与之前的约定相差甚远,“他们说这29800元是技术服务费,下次进货可以按批发价给我。”除了数量严重减少,余先生还发现这些太阳能设备一天压根发不了10度电,很难销售出去。
喻女士也是从广告里了解到太阳能发电产品。今年3月5日,她从衡阳来到位于武汉的一家公司预定了一批产品,并缴纳了3万元费用。之后,该公司也以货源不足为由,让喻女士先回衡阳等货。
当货物寄到家后,喻女士发现产品和预定的型号完全不一样,数量也存在差别。她当即就和加盟公司联系,但工作人员却称,3万元是加盟费用,而产品是附加赠送,用于展示和试用。
产品“殊荣”子虚乌有
根据余先生提供的联系方式,记者与加盟公司取得联系,客服人员王小姐见有人咨询十分热情,几个问题之后,她再三问道:“难道不想了解更多信息吗?”
得知要上门考察,她留下了记者的手机号码,并约定好具体时间。3月16日上午,记者刚刚走到这家公司附近,王小姐的电话也如期而至,为了确保能够找到地方,她一直在通话中引路,直到确定记者看到了公司的招牌,她才挂断电话,整个通话持续了近10分钟。
在公司3楼的产品展示厅,一名男性工作人员边演示产品边介绍,这些设备只需要有光就能发电,即便是阴天也可以运转,能带动空调电视等家电。根据代理的区域范围大小,加盟费也有些区别,县级代理为15800元,市级代理为29800元,交了钱后,公司会派送相同价值的产品。
在其产品宣传手册企业简介一栏写着:公司系列产品先后获得了中国中轻产品质量保障中心、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品牌研究中心颁布的“全国质量信誉保障,畅销品牌”、“中国优秀绿色环保产品”、“推动太阳能行业发展杰出贡献企业(品牌)”的殊荣。
中国中轻产品质量保障中心工作人员在查询后表示,这家公司在去年参加过该中心举办的一个宣传展示活动,所谓的“全国质量信誉保障,畅销品牌”并非荣誉,是纯广告性质的,提供营业执照就能参加。
而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品牌研究中心这样的机构压根不存在,类似的一个单位为中国品牌管理科学研究院,该院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并未向该公司颁发过任何荣誉。
工商介入讨回部分加盟费
3月21日下午,加盟公司武汉分公司相关负责人称,公司确实和余先生签订过协议,后来也专门与余先生就产品问题进行了沟通,但一直没有达成一致。前几天,余先生再次来到武汉,当着执法人员的面,双方签订了解除合同的协议,当场退还了部分款项,只扣押1万元,待余先生把货返还,公司会把剩余资金汇给他。
多次协商无果后,3月13日,喻女士再次来到武汉,向洪山区工商分局投诉。根据双方当时签订的合同,由于喻女士先提出解除合同,所以要承担80%的责任。最后经过协商,加盟公司答应赔偿16000元,先行支付10000元,等喻女士将产品退还后,再支付剩余的6000元。如今,喻女士已将产品寄到武汉,但仍没收到余款。
喻女士还提到,当时她还在纠结要不要接受加盟公司的赔付方案时,工商所工作人员告诫她要尽快处理此事,以免最后损失更加惨重。
记者随后致电加盟公司,该公司回应称,他们已经在工商所的见证下,对喻女士进行赔偿,双方已经签订了协议。
擦亮眼睛认清加盟骗局套路
记者对这些网络信息进行整合发现,加盟者的经历大同小异,几乎全是受高回报的引诱实地考察,然后再以优惠的加盟方式让加盟者支付款项,付完钱后,再以货源不足为由让加盟者回所在地等候。
等到加盟者发现产品与预期不符,双方就会陷入纠纷之中。在维权过程中,部分加盟者因距离太远,往往选择“自认倒霉”,只有少数加盟者愿意求助职能部门。不管维权是否顺利,加盟者都会蒙受一定损失。
工商局相关人士称,这类因加盟产生的合同纠纷并不少见,加盟一方因为没有看到预期的效果,往往选择单方“违约”,工商部门介入调解后效果也不好,一般都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也可以通过仲裁委员会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