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行业找资讯

我国刑法规定制售假药没害人也入罪

2012-05-04来源:点子网
核心摘要:《刑法修正案(八)》颁布之前,假药涉刑案件必须要满足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条件。由于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难以认定,假药入刑一直是困扰药监、公安及检察机关的难题。在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海淀分局5月3日向中国青年报记者提供的相关材料中,开篇就提到

“《刑法修正案(八)》颁布之前,假药涉刑案件必须要满足‘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条件。由于‘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难以认定,假药入刑一直是困扰药监、公安及检察机关的难题。”

在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海淀分局5月3日向中国青年报记者提供的相关材料中,开篇就提到了去年颁布的《刑法修正案(八)》对有关部门打击制售假药犯罪行为产生的影响。

“《刑法修正案(八)》的相关规定,将生产、销售假药罪由‘危险犯’变成了‘行为犯’。”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西城区检察院”)检察官康晨说。

《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而此前《刑法》的相关规定则是:“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这一改变,对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侦办制售假药案件来说,降低了相关行为的入罪“门槛”;对法院来说,在量用罚金刑时,也无须受“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这一条款的限制。

“制售假药的犯罪行为之所以猖獗,是由于其犯罪成本低,收益高。制售假药者即使受到行政处罚,也可以更换门面、品种继续做。但如果运用刑罚手段使嫌疑人承担较重的刑事责任,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遏制制售假药者的违法犯罪行为。”康晨分析说。

记者注意到,在西城区检察院去年5月之前侦办的4起销售假药案件中,案件承办人都向法院提交了由北京市药品检验所出具的检验报告,证明涉案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而在该院2011年11月办理的一件销售假药案件中,案件承办人并没有向法院提交证明涉案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相关证据。

2011年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郎胜在介绍《刑法修正案(八)》的主要内容时曾表示,《刑法修正案(八)》进一步加强了刑法对民生的保护,加重了对一些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一些犯罪行为的处罚,例如生产有毒有害食品、制售假药等。

然而,2011年11月,《南方周末》的一则报道援引一名参与打击制售假药犯罪的警员的话称,被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制售假药者,一般都会通过各种方式获得缓刑。往往打击行动还没结束,早期抓获的制售假药者已缓刑获释,甚至重操旧业。

“量刑过低,使得制售假药‘有贩毒的利润而无贩毒的风险’。”该报道写道。

开店网是一家专门为投资者提供开店信息和开店项目的一站式开店服务平台。为正在开店的人提供开店经验技巧,为准备开店的人提供优质的开店项目等信息。
 
下一篇:

点子网点子王王启宾分享创业培训机构怎么通过做活动进行线上推广引流拓客获客

上一篇:

内衣点子

  • 信息二维码

    手机看新闻

  • 分享到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wangbingcn@qq.com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商品

最新商品

最热商品

全站最新信息全站最热信息全站推荐信息如需要获得全站推荐 可以把文章发到wangbingcn@qq.com开店网编辑进行投稿 审核通过后则获得全站推荐





有创意、有能力、有资源 立即在开店网出售,马上变现。还可以找人、找钱、找灵感、项目、找资源、合伙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