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昔日充沛的资金流,变得日益吃紧甚至告急,过惯美日子的开发商,不得不加入“降价促销”的阵营。房企肯降价销售本是利民好事,然而,“新人”“捡白菜”笑了,“旧人”房价却跌哭了。降价潮引发部分老业主上门维权甚至围攻营销中心,一种新现象逐渐进入公众视野—“房闹” 。
当楼市的“不跌神话”被打破,老业主的伤痛该由谁买单?新浪乐居推出“楼盘降价老业主是否该维权”调查,近七成网友认为开发商促销降价无可厚非,老业主要求开发商退还差价不合理,逾七成网友选择与开发商协商或寻求律师的理性方式来进行维权。
近七成网友认为促销降价无可厚非
老业主得知楼盘价格大跳水后时常“大闹”售楼部,目的无非是退房或者退差价,然而购房合同没有明确保障“退差价”的条款,老业主要求退还差价的行为难免被冠上有违“契约精神”的帽子。调查结果显示,68.8%网友认为给老业主退还差价有违契约精神,只有28.1%网友认为退还差价合理,毕竟房价前后相差数万元,对老业主并不公平。
去年大学刚毕业的刘叶,家里为她购置了岳麓区的一套商品房。置业顾问口头说过,一般新开盘房价会偏低,之后一般会越来越贵。结果一年后,同期房源却爆出更大的折扣,这让作为老业主的刘叶感到“很受伤”,“一年差不多被‘坑’了近十万。”看着白纸黑字的合同,刘叶只能无奈笑笑:“买房本是投资行为,总有风险。”
开福区一姓陈业主则认为,开发商应该为“差价”买单。他说起,在梅溪湖购买的房子一个月内价格便跌了1000多元一平,直接损失12万多元。陈某还算了一笔账,称损失远不止明面儿上的钱:商业贷款买房,这个房价涉及到商业贷款利息,算下来,损失就完全不是个小数目了。
当老业主遭遇房价大跳水 近六成网友“认了”
房价大跳水,开发商该不该为老业主“退差价”?调查结果显示,59.3%网友选择“认了”,认为合同中并没有对此相关的赔偿规定。但是,29.4%网友认为开发商补偿差价合情合理,毕竟房子属于大宗商品交易,上万甚至数十万的差价确实让人难以接受。
“买到手的房子一旦跌价就找开发商算账,那前些年房屋涨价时,有谁向开发商补过增值呢?”新浪微博某网友,晒出对老业主因降价维权行为的看法,“房屋也是商品,其价格波动由市场决定,消费者没有理由大闹开发商,售价调整与市场有关与业主无关,业主无权‘秋后算账’。”
但是细细品味,维权赔偿要求的产生也有一定的道理。正如很多愤怒的业主所说:“我们花了半辈子积蓄,找亲戚朋友东拼西凑,再向银行贷来巨款买下的房子,开发商一降价让几万甚至几十万的财富一夜蒸发,在情理上总说不过去。”
近两成网友选择“围攻”方式 法律人士称降价维权走不通
针对房价大跳水,老业主会采取哪些有效解决方式呢?73.9%网友选择偏理性方式,与开发商协商或者寻求律师帮助,而16.2%则表示围攻营销中心,联合老业主直接上门讨说法。
值得一提的是,近两成网友选择“围攻”营销中心的方式,比例虽小,却不容小视。“今年以来,长沙业主维权风波时有上演。”某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表示,位于岳麓区某楼盘,因为楼盘大降价,周末常遭到老业主的“围攻”。
在楼市,对于商品房降价该不该赔偿一直被激烈争辩着。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王欢律师对此表示,维权行为需理性,要“维权”,先要弄明白要维护的是什么“权”,“老业主因为降价而去维权,维护的是价格不下跌的权利,但这种权利从法理上来说是不通的。而一味采取暴力的方式在法律上也站不住脚。”
王欢律师表示:业主和开发商都要遵守购房合同的相关规定,如果合同中没有相关补偿条款,开发商则有权拒绝业主的补偿要求。但是按照法律的公平原则,若社会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合同一方可向法院请示变更合同。
何谓重大变化?即在买卖房屋方面,价格下降超过30%通常被认为是重大变化,即业主可向法院提出变更合同的申请。基本上来说,需要满足两方面条件:首先是价格下降一定要超30%才能赔偿,其次还需业主主动向法院提出变更合同的申请。无论是资金还是手续方面均由业主承担,即使变更了合同后面也还有很多烦琐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