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义的中国书法是指以毛笔、硬笔等书写工具书写的汉字作品,兼具实用性和艺术性。实用性主要指书法是记录汉民族语言的符号,有储存、传播信息的功能;艺术性主要指书法是一种表情达意的造型艺术。书法以汉字为依托,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也是书法教育是基础教育阶段重要的教育内容之一。
但在中小学的书法教育实践中,人们往往只强调书法的实用性,主要表现为在书法教育的目标上定位为:把字写得规范、工整、易认。
《语文课程标准》在总课程目标也只是要求处于基础教育阶段的学生:“能正确工整地书写汉字,并有一定的速度。”这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书法教育的文化价值,为此,我们要认清书法教育的文化价值,强调书法教育的文化意义。
中小学书法教育的文化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文化认同价值
伴随着西方文化思潮的冲击、日益功利化的现实、教育有效性的局限,我们的青少年一定程度上疏远了民族传统文化,对民族传统文化知之甚少,甚至对民族传统文化产生了怀疑。实际上,民族传统文化的认同对一个民族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是理性层次上的对民族的认可,也是感情层次上的精神依赖,所以,文化的认同是最坚固的国防,是发展中的永恒。
书法是中国文化艺术的瑰宝,语言学家洪堡特说:“民族的语言即民族的精神,民族的精神即民族的语言,二者的同一程度超过了人们的任何想象。”书法艺术以汉字为载体,而汉字是记录汉民族语言的符号,与民族语言是共生的关系,蕴含着丰富的文化内涵,积淀着中华民族的睿智、中华民族的精神。
正如黑格尔所言:“中国是特别的东方。中国书法最鲜明地体现了中国文化的精神。”所以丰子恺先生坚定地指出:“中国人都应该学习书法,须知中国的民族精神,寄托在这支毛笔里头。”香港著名人士陈焦桐先生指出了书法教育的文化认同价值并大声疾呼:“热爱中国必热爱书法,因为中国字是代表中国的徽号,有中国字的地方,就有中国人。”
因此,中小学生学习书法,不仅仅是让他们去把汉字写得工整、规范,还是认识民族的文化、寻求文化认同的手段,具有文化认同价值。
二、文化传承价值
德国文化人类学学者兰德曼说:“文化使人能自立行走,只有在文化包裹的气氛中人才能呼吸,文化如同人体内的血管系统是属于人的一部分,而血管里流淌的是主观精神的血液。”民族文化的传承被中断,这个民族的人们就会有“精神流浪”的楚痛。
课文《难忘的一课》(人教版五年制小学语文第九册)叙述一位船员来到光复后台湾的一所小学校里,当他看到青年教师正在教孩子们一笔一画地书写:“我是中国人,我爱中国!”这八个汉字时,他的眼睛湿润了。在这老师不仅是在教孩子们写字,更是向孩子们传递民族的文化。
民族文化以隐喻的方式在书法教育中得到传承。可以说,泪水饱含着这位船员对民族文化得以继续传承的喜悦,体现了船员对民族文化得以继续传承的珍视。
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文化的传承。中小学书法教育具有基础性,对生命个体的成长有深刻的影响,利用书法教育的优势在中小学生心中播种下民族文化的种子。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小学的书法教育在书法技能传授的同时更是对书法文化的传承、是对民族文化的传承。
三、文化创造价值
中小学书法教育是一个文化的过程,不仅是一个文化传递的过程,也是一个文化生成的过程。一方面体现在书法教育是一个陶冶人生、促进生命个体“文化”生长的过程,另一方面生命个体在成长过程中又推进、创造着书法文化。
中国古代书法教育实际上是培养个人人格精神的一种文化活动。在书法理论十分强调个人的修为,有“字因人贵”、“书如其人”等说法,并讲究书法教育中的“技道两进”。在这里“技”即为技艺、技巧、技术,而“道”则为存在于具体事物中的自然规律,这里主要指书法练习者在书法艺术创作中的生命体验、个人修为。
现代心理学研究表明,书法的学习在智育、德育、美育等方面都具有良好的“立人”功能。同时,书法文化创造的主体是人自身,人的成长、心智的成熟又反过来根据社会现实的需要对书法文化进行创造,增添文化的因子。
中小学既是书法学习的重要阶段又是个体成长的重要阶段,一方面我们必须从培养人、塑造人的角度来认识书法教育,明确书法教育“以道立人”的文化创造价值;另一方面我们必须从书法文化创造的角度看待我们的中小学书法教育。
总之,中小学书法教育除了教孩子书写规范、工整、易认的汉字外,还有文化识同、文化传承、文化创造等文化价值。因此,中小学书法教育的意义超过写字本身,应该上升到对民族文化的识同、传承、创造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