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长签字:教员领取的资料中所有需要家长签字的地方,必须由家长本人(父亲或母亲)签字确认,别人不能代签。但鉴于部分学生家长长期在外或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及时签字确认的,教员可以建议家长出具一份“家长签字授权书”,以传真或者由教员带到中心存档。没有“家长签字授权书”而代签、冒签的家长签名,家教中心不予承认。
- 中心签订的家教协议属于目标家教,不同于普通的计时家教和小家教,所以,教员在授课时,要做到传道、授业、解惑结合。要按照首月拟定的辅导计划以及整体辅导方案授课,而不是仅仅的答疑、解惑。
- 停课、加课:各位教员作为家教中心聘请的兼职工作人员,不能擅自停课或加课。教员临时加课必须接到中心各年级组班主任的加课通知,然后到中心领取一份中心出具的加课证明后方可加课,加课证明须由家长签字确认。教员未接到中心通知或接到通知后未到中心领取加课证明而擅自加课的,中心不予承认。
- 教员要及时到中心领取适合学生学习情况的同步练习和单元测试题,练习、测验一定要及时,不要出现只讲课不做题的现象。
- 调换授课时间:教员同学生、家长商定上课时间后,应按时去给学生上课,如有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变更上课时间的,应提前24小时联系家长协商,并经中心同意后方可调改,但变更次数不能超过3次。
- 迟到和旷课:教员授课不得无故旷课和迟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上课或迟到的必须提前通知家长,事后通知各年级组班主任记录档案。无故旷课或迟到,按协议处理。
- 教员授课,要提前5-10分钟到达学生家中,严禁早退。
- 教员在授课时,不允许出现教学内容还没完成、到点就走的情况,必须完成相应的内容后方可离开。
- 教员在授课时,严厉杜绝频繁打电话、发短信。
- 教员不得在任何时间、以任何借口向学生或家长推销商品,一经发现,中心将严肃处理。
- 教员不得在工作时间,以任何借口带领、陪同学生出入酒吧、夜总会、游戏厅等娱乐场所。
- 教员在同学生和家长的接触过程中,要尽量注意言辞细节,如果家长询问的情况有不知道或不清楚的地方,教员有责任及时、准确地通知中心班主任并把中心班主任的联系电话交由家长,由班主任负责向家长解释、说明。
- 教员要及时同各年级组班主任联系,反馈学生学习情况、最近考试成绩以及授课过程中遇到的其他情况。
- 教员要按时参加中心组织的培训会,转交中心提供给学生、家长的资料。
- 教员在辅导过程中,必须与学生、家长保持良好的关系。如出现意外情况,需及时通知中心,由中心负责妥善处理,不得与学生和学生家长出现任何矛盾和纠纷。
- 各位教员到家教中心领取工资,到学生家中负责授课,与学生、家长没有任何金钱关系,所以教员不得以任何借口向家长索要或借取钱、物。如有发现,中心将严肃处理,并不再委派其他家教。
- 现在,中心已经出台了班主任制度,每个年级组的班主任,将有权选拔优秀教员任教并监督所辖年级组所有教员的教学工作,希望中心的各位教员配合。
- 家教服务中心同各位教员签订的协议书,希望各位教员配合履行,以更好地提升我们中心的教学和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