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日常工作细则
(1)主要负责咨询电话的接听,来访家长的接待,咨询及签约工作。上班时间严禁串岗,脱岗、聊天、接听电话要即时,电话铃声不应超过三声,拿起电话应说:您好,XX教育(家教),待家长自报家门后,应主动转入和家长交流学生话题,做好记录,电话记录应包括:学生(家长)姓名、学校、年级、家庭地址、联系电话及学习情况,需辅导的科目,信息来源等。
(2)回访电话要即时,当天的电话,最好当天邀约家长前来咨询,若需要考虑或商量,应在第二天进行回访,若次日休息,第三天必须回访,并做好回访记录。每周五应将一周来所有的电话再次进行回访,确定好已预约家长的具体时间,并交给咨询主管汇总。
(3)对于已预约但未前来的咨询的家长,应在预约日当天进行电话回访,询问其原因,并确定新的咨询时间。
(4)对于曾经电话咨询,但未邀约或签约成功的家长,间断性的回访最低不少于三次(或更多),回访时间应恰当,如月考或期中期末之后,或平时晚上。
第二条:新单子工作细则
(1)协议签定,交足定金后,应详细填写学生信息表,对学生状况应进行分析概括,选派教师要求及辅导建议,首课时间、缴费情况等都应详细填写并交待于班主任及分派部。
(2)协议签定未交足全款的,应在签约当时确定收余款日期。在签约过程中,不得对家长有不切实际的承诺,若因此造成退单,将扣出咨询师的提成。
(3)若签约之后又删减课时,应在第一时间告诉班主任,以免上超课时,造成损失。
(4)选派好辅导老师后要配合班主任进行面试,介绍学生情况及辅导要求。
(5)协议签定交足全款后一个月内咨询师应主动和家长联系不少于三次。即选好老师确认试讲时一次,试讲之后询问情况时一次,辅导进行二周后一次。
(6)签定协议应使用委托辅导须知,咨询师不得任意删改或添加附加条款,一经发现,应扣除咨询师提成。
第三条:收费
(1)填写收据要规范,应清楚写明定金或辅导费,并注明单价及课时数;
(2)收费后应将黄票交给教务主管统一分配,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