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校行政人员日常教务工作
1.连续两周内,同一课程电话或来访咨询量在20个以上,或同一课程报名人数在3人以上,可考虑开始试听课。
2.前台工作人员应在试听课开始的前一天告知试听者试听时间,并在电话中告知新开班的任课老师教学水平优良,如果我们收费有优惠应告知试听者。同时做好电话记录,如有未告知者,应在开课前再打一次电话,
3.新开课程前两次为试听课,每次为一小时,这两次课应安排在相邻的两天内,且不计入课时。每次试听课结束后,教师及前台工作人员应对未报名的学员及时做回访,弄清楚原因。
4.新开课程第三次为正式上课时间,前8个课时内,教师课程进度应稍慢,以利于插班。
5.新开课程进行16课时后,原则上不允许插班,但学员同意除外。
6.新开课程进行16课时后,督促教师应对学员及家长做回访。
7.在每学期课程中、期末时,督促教师应及时组织学生复习、考试。
教师日常教务工作
1.每次开课前任课学校将本班学员考勤表领取,核实班级人数,并熟悉班级学员基本情况,并将开课时班级人数报教务部备案。
2.上课前,任课教师应提前10分钟到教室,签到并询问班级学员有无请假、补课等特殊事项,做到心中有数。
3.教师每次上课前须按照学员考勤记录学员出勤情况。同时认真登记新学员学号、联系方式;对于无故缺席的学员,代课老师必需在此课时结束后进行电话回访,询问学员缺席原因;若学员缺课超过一周,代课教师必需通知学员办理停课手续。
4.教师在一期中只少打三次点电话进行回访或利用每次放学家长接孩子时与家长沟通交流,并详细记录回访情况。
5.任课合召开家会,做好续班工作.结课时到教务部领取续班人员统计表,将续班逐一登记,并于新班开课前一周交于教务部。教师在结课应提前四次课通知教务部(在签到表上注明),与教务部及分校主管配合召开家会,做好续班工作。结课时到教务部领取续班人员统计表,将续班学生逐一登记,并于新班开课前一周交于教务部。
6.代课教师必需参加学校举行的公益活动和教师教研例会,每次例会必须案交到教研部,进行审核。不参加者每次扣罚10---30元。
7.用教学上的一些设备,必须提前两天通知教务部为其准备,否则不予受理,造成的一切叫教学事故由代课教师自己负责。
8.教师用书必须交纳押金,并妥善保存,代课结束应及时将教材交还教务部,如有损坏照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