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店是指众多小规模、分散的、经营同类商品和服务的同一品牌的零售商店,在总部的统一组织领导下,采取共同经营方针、一致的营销行动,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销售的有机结合,通过规范化的经营管理实现规模经济效益的联合体。
连锁店具有经营理念、企业识别系统及经营商标、商品和服务、经营管理四个方面的一致性,在此前提下形成专业管理及集中规划的经营组织网络,利用协同效应的原理,使企业资金周转加快、议价能力加强、物流综合配套,从而取得规模效益,形成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促进企业的快速发展。未来零售业不论走向何方,都将迈向连锁经营。
连锁店可分为直营连锁(由公司总部直接投资和经营管理)和特许加盟连锁(通过特许经营方式的组成的连锁体系)。后者是连锁经营的高级形式。
特许经营的定义
特许经营是指特许者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包括服务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使用,被特许者按合同规定,在特许者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者支付相应的费用。[1997年11月国内贸易部发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
特许经营是一种商业经营模式,而不是一个行业。按照组织分工原则,总部(特许者)负责经营战略规划、商品服务开发等,可以为加盟店(被特许者)提供整套经营技术,并通过培训以及不间断的意见、调查和发展计划以及统一采购配送和广告宣传来帮助加盟店获得更大的收益。而加盟店则可以用较少的投资在短时间内获得经营决窍,并把精力集中放在经营管理、顾客服务上。对于总部来说,通过特许经营可以在短时间内以较少的资金投入迅速扩张。
总部以加盟金、特许权使用费、保证金和其它费用等方式从加盟店中提取一部分收益[《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其中加盟金亦称特许费,一次性收取(一般占投资额的10~15%?;特许权使用费是在加盟店使用特许经营权过程中按一定比例收取;为确保加盟店履行合同,总部可要求加盟店交付一定的保证金,合同到期后退还;其它费用(如广告费),或按一定比例收取或根据总部提供的服务而定。
特许经营是一种最简单、成功率最高,在世界各地最易通行的经营模式。因而,特许经营从19世纪末至今在全球常盛不衰。
据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统计,2001年中国国内已有600多个特许经营体系,18000个特许经营网点,除了加油站和汽车的锁体系以外,特许经营的营业额达到300亿元人民币。
加盟特许连锁体系的好处
加盟特许连锁体系的最大的好处是自己可以做老板,又可以减少自己开办企业的风险。
美国商务部的统计资料表明,独立开办企业的业主,成功率不到20%,而加入连锁体系开办的企业,成功率高于90%,如此高的成功率,使“加盟创业”成为人们经商降低投资风险的最佳选择。
对于加盟者来说,加盟特许连锁体系具有以下优势:
享受知名品牌带来的人气和利润;
统一采购、统一配送从而降低进货成本;
获得质量可靠的商品和服务;
可根据总部已获得的经验来选择加盟店最佳地理位置;
接受系统培训,用已经证明获得成功的经验来经营自己的企业;
附属于知名品牌大旗下,受益于其整体广告所带来的客源;
可得到持续不断的经营指导服务;
自己做老板但又不孤军奋战,有大公司做后盾,可尽享成功喜悦,而无经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