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证地点:当地卫生局或指定机构
一、 卫生许可证发放范围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发放范围适用于下列公共场所:
(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咖啡馆、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六)商场(店)、书店。
(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二、申请卫生许可证须提交的材料
(一)从业人员的有效健康证明。
(二)法定代表或者生产经营负责人资格证明。
(三)企业卫生管理制度和管理组织机构。
(四)经营场所平面示意图、卫生设施、设备布局图。
(五)市卫生行政部门认可单位出具的卫生检验评价报告。
(六)卫生监督机构要求申报的其他资料。
三、办理卫生许可证工作程序
(一)提出申请,领取《卫生许可证申请表》填写。资料齐全,符合要求者,给予受理;资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者,不给予受理,退回资料,申请者重新补齐资料再申请。
(二)受理后三天内,卫生监督部门派出两名以上卫生监督员到现场进行卫生监督审查,提出卫生监督意见,限期完善卫生设施。
(三)申请单位完善卫生设施后,提出卫生工程验收申请,经两名以上卫生监督员现场验收,验收合格的,卫生监督员在卫生许可证申请表上签署卫生审查意见,报市卫生局审批。
(四)市卫生局接到卫生许可申请后,一天内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者,签署审批意见;对不符合要求者,退回资料。
(五)发证工作人员根据签署审批意见,发放《卫生许可证》。
(此文仅供参考,各地情况可能略有不同,详情请询问当地办证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