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时代是一个合作的时代,对于开店创业活动更是如此,仅凭一个人很难玩转创业这一高难度的动作。创业需要合作伙伴与团队的倾力协作,能否找到合适的合作伙伴是左右创业成败的一个关键点。选合作伙伴,其实是在选择互补性,比如你懂管理,可以找一个懂营销的做你的合作伙伴;你有资金,就可以找一个有项目懂技术的人做你的合作伙伴。
合伙开餐馆是指合伙人之间以合同关系为基础的一种创业形式,为了共同的目的,相互约定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和共担风险。
1. 与人合伙开餐馆的优势。
第一, 注册手续简便,费用低。合伙餐饮业态的注册方式与独资企业类似,而且程序较为简便,注册费用也很低,这一点对于广大普通创业者而言,无疑是一大优势,同时也能够让自己的餐馆迅速运转起来。
第二, 税率较低。和独资企业一样,只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年营业额在3万元以下的.税率为18%;年营业额3~10万元的,税率27%;年营业额10万元以上的,税率33 %。新成立的餐馆可以根据自身的营业收入,来选择相应的纳税比率。
第三, 容易吸引资金和人才。对于希望通过合伙方式来创办餐饮事业的人来说,如果你有好的创业方案或技术,但是缺乏资金,那么就可以吸收一些拥有充分资金的合伙人加入;如果你不具备相应的餐饮技术,那么可以寻找一些具备过硬技术的厨师来入伙;如果你不具备相应的经营管理经验,那么就可以招纳一些熟悉餐饮行业、会经营懂管理的管理人才来加入你的合伙餐饮企业。总之,采取合伙的方式,能够更好的吸引到资金和人才,并使各合伙人之间做到充分的优势互补,并各司其职。
2.与人合伙创业的劣势。
第一, 合伙人要承担无限责任。对于以合伙方式创办餐馆的人而言,最大的风险就是合伙人要承担无限责任,同时还有连带责任。也就是一旦合伙人中某一人出现失误,则所有合伙人都会被连累。
第二, 合伙人财产转让困难。由于合伙人的财产转让影响合伙餐馆和合伙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法律对此要求严格。向外转让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而不是采取少数人服从多数人的原则。退伙也存在这个问题,除非在拟定合伙协议时有明确规定,否则很难抽身而退。
第三, 易内耗。公司是资本说了算,而合伙餐馆各合伙人平均享有权利,这是它的优点,但也会带来问题。合伙人一旦出现失和,那么餐馆的经营决策就难达成一致意见,并会出现互相推诿,从而会导致餐馆经营难以为继。如果合伙人品质有问题,则后患无穷。
3.优秀合伙人的品质特征
“你能走多远,取决于你与谁同行”,创业的路上充满磨难,有几个志同道合,立志高远的伙伴陪伴,你将多几分快乐和轻松,也能增添几分成功的把握。但是人与人的合作,又不是人员的简单叠加,关键在于合作者之间的互补与团结,要“力往一处用,劲往一处使”,这样才能发挥出“1+1>2”的效果。
因此,对于初出茅庐的餐饮业掘金者,在选择合作伙伴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慎之又慎。
4.签署合伙协议书。
要使餐馆经营更正规,合伙人之间的关系更牢固,并且各司其职,为共同的目标而奋斗,需要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合伙人之间在确定合伙关系后,要签署一份正式的合伙协议,以注明各自的出资情况、权力、义务和所需承担的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