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时利润的划分是最敏感的问题。按人头划分看似公平,实际上更容易埋下矛盾冲突的种子。合伙人对公司的贡献不可能是完全相同的,如果按人头分,无疑伤害了贡献大的合作人的权利。
比如说3个人合伙创业时,约定所得利润各得1/3。然而创业的大部分资金是第一个人投入的,技术的开发创新都是第二个人提供的,第三个人只是偶尔去帮帮忙而已。三个人付出的劳动各不相同却要平分利润,这样的话第一个人和第二个人必然会产不满,矛盾也就会爆发。
所以利润的划分必须以公平合理为前提,合伙人付出的金钱、技术、客户资源、劳动都应该算做划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