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为什么选择合伙创业,这里面涉及一个“创业资源”的问题,如果一个人在“资金、行业技术、经验、管理、项目”等方面都有很好的资源,你认为他会选择合伙么?答案很明显,一般不会。如果这样的人也要选择合伙,那是一个做大事的人,是要做团队创业项目。
绝大多数情况下,人们选择合伙主要是为了弥补资源不足,进行资源互补。但是小合伙生意不好做,最大的分歧还是“责权利”不清问题。很多时候,合伙人在这些问題处理上产生隔阂,心态也自私起来,结果不欢而散。大家一定要记住李嘉诚先生的这句话——赚小钱难,那是一个人在干,赚大钱容易,那是一个团队在做。
想合伙创业这种方式没有错,但是否选择合伙创业因人而异,主要也看是否需要选择合伙。找到合适的合伙人并不容易。合伙生意出现分歧和意见是难免的,关键看问题出现了如何处理,最主要的就是把合伙前的“责权利”分清,因为创业选择的注册形式不一样,可能利益关系无法按“股份”法律确定,这样更应该私下以文字形式自律约定,合伙时大多都是亲戚、朋友、比较亲近的同学关系,这时,有合伙以外的“第三人”协调、公证,也是很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