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使商品排面清楚美观、顾客容易选购与员工操作方便;并借此达到商品不缺货、不断码及增加营业额与毛利之目标。
二、陈列注意事项:
4.9.1 陈列器材:同内衣裤陈列器材,货架标准高度为2.4M,如高度不同,下列所述层次须随之调整。
4.9.2 陈列方法:
4.9.2.1 原则为吊挂陈列,陈列到顶,2M以上可为库存区。
4.9.2.2 先按商品小分类陈列,再分材质、价格陈列(一般均为均码)。
4.9.2.3 价格:以主通道为基点,由外往内、由上往下、由低价位至高价位陈列。
4.9.2.4 男袜:每个背6层、10列、可陈列20个品项(每列分上下2个品项),对对袜打8层。
4.9.2.5 女袜:每个背7层、10列、可陈列20个品项(每列分上下2个品项)
4.9.2.6 女丝袜:每个背7层、7列、可陈列14个品项(每列上下2个品项),其中对对袜打10层。
4.9.2.7 女丝袜陈列顺序:短袜→中统袜→长统袜→连裤袜(小分类),再分水晶袜、高弹袜、包芯丝袜(材质)
4.9.2.8 童袜:每个背打7层、10列、可陈列20个品项(每列分上下2个品项)。
4.9.2.9 多双装棉袜、多双装女对袜因包装限制,可能无法吊挂,应使用挂篮陈列。
4.9.2.10 羊毛裤原则用斜层板、U型架陈列或用挂篮陈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