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销性药,银川市南门一药店竟雇用未成年人散发不雅广告单。这是记者7月22日、24日两天在不同小区所看到的情形。
7月22日临近中午,记者在西桥巷海宝家属楼院内采访时,看见3名青少年挨家挨户塞不雅性病广告单。不一会儿,3人从各楼单元走出来,在车棚北边碰头,之后又分工向东侧居民楼走去。记者看到,每户门把手、门缝或猫眼处都塞有两张广告单。经询问,3人中,一人18岁,来自甘肃,另外两人分别是17岁、14岁,均来自西吉县白崖乡。
每天早晨7时30分,他们便在一女子带领下出门塞发广告单,直到下午6时才能结束。“刚来几天,也不认识路,不知道走了多少小区。”17岁的少年说,他带着同村两名14岁的男孩来到银川打工,在劳务市场转了几天找不到活干。“就在两天前,有一药店的人让我们发广告单,每月给600元,还包吃包住,我们就答应了”。几个孩子说,中午和晚上吃两顿饭,住在银水酒店附近的出租屋内。说话间,一胖女子突然闪现,3少年立即跟随其快步离开。
3名青少年分数广告单
7月24日10时许,记者在兴庆区银税小区门口,也遇到两名捧着两摞广告单的少年。对方说,他俩一个15岁,一个17岁,分别来自西吉和甘肃。他们手中的广告单与在西桥巷海宝家属楼散发的不雅性病广告单内容一样,均来自南门一家药店。
据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另外,《劳动法》第九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那么,对于这种雇用未成年人散发不雅广告的行为,相关部门应该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