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装修队受业主委托,到海口泰龙商场三楼装修商铺,没想到退场时,商场物业部拒绝退回千元押金,理由是店主在装修现场吸烟。
据装修队负责人张先生介绍,今年5月27日,他受一家美容品牌泰龙城店负责人的委托,到该商场三楼装修店面。“当时进场时,商场物业部要求交1000元押金,并告知在装修期间不许吸烟,否则罚款。”张先生说,在装修期间,该美容品牌上海总部负责人在该店内吸烟,物业当时也证实烟是业主吸的。
6月,装修工程结束,张先生到该商场物业部取押金时,被告知因为装修过程中有人在现场吸烟,要罚款500元。“烟并不是工人抽的,凭啥要罚我500元?”张先生不解,并多次到该物业部索要押金,均遭到拒绝。
昨日,物业部负责人李先生在接受海南经济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出于防火考虑,商场内不允许吸烟,装修队进场时物业已经明示,双方也在消防责任协议上签了字。根据公司规定,在商场内吸烟,一次要处罚2000元。“装修中有人吸了三次烟,按理应罚6000元,但最后决定处罚500元。”李先生如是说。而当记者要求其出示“公司规定”时,李先生只是一直说双方进场时已达成一致并签字认可。最后,店方负责人与商场物业部就罚款事宜进行了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