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降低农副产品营销成本,我省将对集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等相关费用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今日省物价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县级物价部门尽快制定相关费用的作价办法和指导价标准。
据介绍,鉴于目前我省城乡市场发育还不完善,管理相对滞后,市场配置资源的竞争机制尚未充分形成,集贸市场摊位费、超市进场费等相关收费偏高问题比较突出,省物价局为了降低农副产品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的营销成本,切实减轻群众生活负担,报经省政府同意,将集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等相关费用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范围。
今日,省物价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县级物价部门按照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同时,各县(市、区)物价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调研,精心测算,注意与周边县区价格水平的平衡衔接,尽快制定集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等相关费用的作价办法和指导价标准,并上报市级物价部门备案。备案后,集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等相关费用标准要在集贸市场、超市显著位置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