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北京永和大王餐饮有限公司被诉出售不洁食品案在朝阳法院二次开庭。今年8月26日,家住海淀区的王先生感觉肠胃不适,上吐下泻,被送至医院后,医院确诊其为急性肠胃炎,并“伴有中毒症状”,住院四天后,王先生又在家休息了三天才痊愈。
王先生说,事发当天他休假在家,只吃了两顿饭,都是在永和大王点的外卖,上午点的是豆浆、包子、油条、蛋饼。下午又点了豆浆、三杯鸡饭、蛋饼,而在吃过下午饭后的几个小时就发病了。他认为永和大王提供的外卖食品有质量问题,在与永和大王交涉无效后,在朝阳法院起诉永和大王,并索赔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9400余元。但因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朝阳法院一次开庭调节未遂。
28日,朝阳法院就此案再次开庭,双方均向法庭提交了相关证据。原告方王先生向法院提供了医院开具的检查及住院证明、请假和收入证明和包含其当日所点食品内容的手机录音;而永和大王提供了其产品历年年检的合格报告和事发当日售出的食品总数,并称事发当日,除消费者王先生外并无任何消费者有任何问题。
永和大王表示,其产品外卖实行统一配送,有严格的保质期,并设专人检查。且其所售豆浆均为现磨豆浆,豆浆的保质期只有两个小时,如果超过就会倒掉。被告永和大王认为所售食品无问题,不同意原告的赔偿要求。站在同情的立场,愿意将王先生当日点餐的费用返还并赠送永和大王的一些优惠券。
而消费者王先生表示,自事发后他一直积极与永和大王进行交涉,但对方维持消极态度,表示只赔偿餐费,这让王先生无法接受。据悉,朝阳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