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听证方案及相关工作已经基本就绪,并将于5月11日召开听证会。听证目前提出两套方案,两套方案中最关键的第一档电量分别为每月230度和240度,不超过这个数值电价不变。超过这个标准达第二档标准的,每度电提价5分钱。超过第二档标准的,每度电提价3角钱。
记者昨日了解到,目前本市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听证方案及相关工作已经基本就绪,并将于5月11日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听证目前提出两套方案,两套方案中最关键的第一档电量分别为每月230度和240度,不超过这个数值电价不变。方案明确了以年为周期执行居民阶梯电价,不满一年的,按实际使用月数执行。
阶梯电价涉及589.36万户“一户一表”居民用户,今后电费单据将详细打印各档电价、电量及电费。
两套方案:主要区别在第一档
居民阶梯电价是指将现行单一形式的居民电价,改为按照用户消费的电量分段定价,用电价格随用电量增加呈阶梯状逐级递增的一种电价定价机制。
按照国家指导意见确定,居民阶梯电价将城乡居民每月用电量按照满足基本用电需求、正常合理用电需求和较高生活质量用电需求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第一档电量原则上按照覆盖80%居民用户的月均用电量确定; 第二档电量按照覆盖95%居民用户的月均用电量确定,提价标准每度电不低于5分钱。第三档电量为超出第二档的电量,提价标准每度电为0.3元左右。
按照上述原则,本市研究提出两个听证方案。方案一与方案二的主要区别在于,如果以230度为第一档电量,居民用户覆盖率为80%,而以240度为第一档电量,则居民用户覆盖率为83%,扩大了享受最低档电价居民的覆盖面。
计算方法:以年为周期执行居民阶梯电价
按照方案一测算,80%的居民用户,电费不会增支;15%用电较多的居民用户,月电费增支最多不超过8.5元;5%用电最多的居民用户,月用电超过400度后,每多用1度电,每月电费多支出0.3元。按照方案二测算,83%的居民用户,电费不会增支;12%用电较多的居民用户,月电费增支最多不超过8元;5%用电最多的居民用户,月用电超过400度后,每多用1度电,每月电费多支出0.3元。
为解决季节性用电差异问题,方案明确了以年为周期执行居民阶梯电价,不满一年的,按实际使用月数执行。以方案一为例,一户居民用户全年不超过2760度(230度乘以12个月)的电量,执行第一档电价标准0.4883元/度;全年在2761度-4800度(400度乘以12个月)之间的电量,执行第二档电价标准0.5383元/度;全年超过4800度的电量,执行第三档电价标准0.7883元/度。
涉及人群:589.36万户“一户一表”居民
国家指导意见规定,居民阶梯电价执行范围为省级电网供电区域内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户。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电企业为居民用户安装的电表为单位。对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如学校等),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其电价水平按居民电价平均提价水平调整。
据介绍,2011年,本市执行居民电价的用户616.24万户,居民用电量168亿度,占全市总用电量的23%。其中,589.36万户“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将实行阶梯电价。3.15万户合表居民用户和学校等0.69万户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户,将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根据国家文件规定,这部分用户的电价水平按居民电价平均提价水平调整。此外已执行居民峰谷试点电价的23.04万户居民用户,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继续实行居民峰谷试点电价政策。
同时,本市将严格落实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的免费电量政策。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按照每户每月15度免费电量,采取货币化明补的方式,由市民政部门与电网企业结算后,定期随低保金发放。
配套措施:电费单据将详细打印各档明细
据悉,本市现行的每度0.4883元居民电价是200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按照国家文件要求,此次实行阶梯电价后电网企业增加的收入,主要用于弥补上游企业燃料成本上涨、发电环保成本增加、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居民用户电表改造等项支出。
同时,本市听证方案提出了一系列配套措施,要求电网企业与相关产权单位要加快推进对合表居民用户的“一户一表”改造,为推行居民阶梯电价创造条件。“一户一表”改造过程中,电网企业不得向居民用户收取电表表计费用。电网企业要进一步提高电力便民服务水平,要为用户提供多渠道的电量电费信息告知服务和查询服务;在电费单据上详细打印各档电价、电量及电费,供居民核对。电网企业通过制作便民手册,或在营业厅内显著位置张贴宣传材料,在用户购电时提供人工提示、发票备注提示等服务,指导或提醒用户合理购电。要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严格控制并努力降低运营成本;加强输配电设施建设,推进电网信息化,增强电网安全可靠性;加快老旧小区配电网的改造,提高居民用电质量。
市发改委表示,试行居民阶梯电价制度,是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重要举措。一是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当前能源紧缺和环境污染已成为制约我国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矛盾,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引导用户特别是用电多的居民用户调整用电行为,促进居民合理用电、节约用电,有利于抑制能源不合理需求,促进节能降耗。二是有利于公平负担。相比现行单一制电价,居民阶梯电价按照用电量的多少,合理划分“基本”和“非基本”用电需求,根据不同居民的承受能力,对低收入群体实行一定电量免费,保持大多数居民电价基本稳定;同时,促使用电量多的居民用户多负担电费,建立公平负担的机制。三是有利于理顺电价关系,减少电力用户之间的交叉补贴,为进一步推进电价改革创造有利条件。
方案对比:北京首档起付线明显高于外省
根据价格管理有关规定,电价属于国家管理权限。2011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在国家统一指导下推行试点居民阶梯电价。
从各地官网查询看,国内多数省份已表示将在5月10日前后举行听证会,包括江苏、山西、陕西、福建、四川等省份已公布听证方案。
在已公布的外埠省市方案中,江苏执行的标准最高,居民月用电量低于204度部分,维持现行电价标准,显然这将使更多居民受益。2011年度,江苏城镇居民家庭户均用电量是每月171.266度。陕西省公布了两套方案,第一套方案的第一档用电量确定为120度,在目前可查到的方案中起步最低。
相比之下,北京的听证方案在首档分别为每月230度和240度,已经是比较高的起付线。
链接:部分外省阶梯电价听证方案
山西
方案一
第一档 每月140度及以下 0.477元
第二档 每月141-230度 0.527元
第三档 每月231度以上 0.777元
方案二
第一档 每月150度及以下 0.477元
第二档 每月151-240度 0.527元
第三档 每月240度以上 0.777元
天津
第一档 200度及以下 不变
第二档 201度至340度 每度涨5分
第三档 341度以上 每度涨0.3元
江苏
第一档 低于204度 不变
第二档 204度至348度 每度涨5分
第三档 高于348度 每度涨0.3元
山东
方案一
第一档 每月190度及以下 不变
第二档 每月190-300度 每度涨5分
第三档 每月300度以上 每度涨0.25元
方案二
第一档 每月220度及以下 不变
第二档 每月220-350度 每度涨8分
第三档 每月350度以上 每度涨0.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