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青岛旅游旺季,“打车难”困扰了市民和游客。运力紧张的情况下,不少人在乘坐出租车时选择了“拼车”,然而你知道拼车时应该如何向每位乘客收费么?乘车发票又应该归谁?记者了解到,1991年青岛就出台实施了《客车出租计费办法》,里面的收费规定沿用至今,然而大多市民并不知情;如果严格按照规定,特定情况下出租车司机“拼车”的收入,甚至会比拉单人还要少。
半路搭载拼车客 乘客疑惑怨言多
7月22日清晨五时许,市民王女士从麦岛打车前往李沧区三十一中,等了40分钟,王女士终于搭上了出租车。车开出不远,一位赶时间的年轻男子请求“拼车”,司机征得王女士同意后该男子上了车。行驶到计价器显示15元时,该男子下车,并向司机索要发票,司机称“发票就一张,不能给你,得给这位姑娘。”男子请求,把发票给他后再重新开始给王女士计价打印新发票,被司机拒绝。
到三十一中下车时,计价器显示39元,司机让王女士付了32元。王女士计算后发现,计价器虽显示全程费用为39元,出租车司机却向乘车双方收取了共计47元费用。王女士很疑惑,“这种拼车收费到底是按照什么标准呢?”
记者调查发现,不少网友都对拼车收费存在疑惑,“这年头出租车拼车到底怎么收费,有没有个标准?”“顶多是个起步费的钱,司机非得收我10块,正常拼车您是不是应该收我70%费用啊?”
拼车收费标准早有规定 乘客下车时需付计价器70%费用
对于乘客的疑问,青岛海博出租车公司的工作人员丰先生表示,“现在确实有不少乘客都不知道拼车收费标准,特别是外地游客。所有驾驶员都应知道收费标准,凡是高收费的都是明知故犯。”
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青岛出租车收费标准按照《青价费〔2010〕52 号》文件执行。文件规定:“两位或两位以上雇主租用一辆车时,应事先征得第一雇主的同意,但合乘必须顺路,其收费办法是两位或两位以上雇主如在不同一地点下车,则按每位雇主下车地点计价器所显示余额的70%收费;如在同一地点下车,合计收费总金额不得超过计价器显示金额。”此项规定在1991年的《青岛市客车出租计费办法》中就有所体现并开始执行,一直延用至今,但目前仍有不少对此市民并不了解。
至于出租车“拼车”的发票,青岛出租车客运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道:“发票应该给最后一位下车的乘客。若出现收费或发票与规定不符的情况,乘客都可以记下司机车牌号进行投诉。”
计价方式或令司机“吃亏”
中国山东网青岛频道记者计算发现,如按照规定执行,拼车乘客付费总和可能少于拉单个乘客的出租收费。打个比方,两位乘客拼车,第一位乘客下车时计价器显示10元,第二位乘客下车时显示40元,若按照70%收费的话就是7加28为35元,小于40元。
的哥姜师傅表示,“很多人一听各收70%费用就觉得司机占大便宜了,其实他们没有算算,有的时候拉拼客司机拿的钱还不如送一个人多。”记者调查发现,目前有一部分出租车司机不愿意拉拼客,另一部分司机拉拼客但不按照规定收费,这就意味着,“拼车”在一定程度上为“打车难”和“乱收费”提供了可能。
采访中,有出租车司机表示,为避免因乘客误会被投诉,部分出租车司机宁愿选择尽量不拉“拼客”。“就算司机按标准收费,一些不知情的乘客如果投诉,管理严格的公司就要找司机调取计价器、谈话、写经过,很浪费时间。”
青岛市物价局收费管理处赵先生表示,“拼车本来就不是个主流的载客方式,原则上出租车是不能同时租给两位或以上雇主使用的”。
“拼车”收费仍需司机自律
青岛现已经进入旅游旺季,人员流动大,而数据有关显示,青岛市内出租车仅有一万余辆。“随着需求的不断增加,交通压力必定越来越大。”青岛海博出租车公司办公室丰先生认为,“如果从降低排气污染,解决运力不足方面考虑,拼车是个‘双赢’的事,能让乘客尽快坐上车到达目的地,又减少了资源浪费。”
针对“拼车”存在的收费问题,丰先生表示,“我觉得政策没有问题,关键是能不能做到按规定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