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昨天发布《消协组织消费维权约谈经营者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将于11月起实施。按照该办法,经营者存在群体投诉、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等8种情况,消协将对其进行约谈,督促其改正。
中消协副秘书长董祝礼介绍,消费维权约谈是指消协组织对商品或服务质量等存在的突出问题,与经营者进行直接沟通交流、通报情况、听取意见、研究办法等,督促经营者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等。中消协此次制定的约谈办法,也是全国消协系统关于消费维权约谈的第一个系统性指导文件,将进一步推进消协系统的消费维权工作。被约谈的经营者,应在约谈结束后根据约谈内容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对于不积极整改的,消协组织将视情况发出建议(劝谕书),必要时将对外公布。对拒不参加约谈或约谈后不整改的经营者,消协组织将通过公众媒体进行披露,并列为重点监督对象。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事实清楚,且情节严重的,消协组织将向社会发布警示提示。如果查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将移交有关行政部门进行查处。但如果被约谈的经营者对约谈内容有异议,也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