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河南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秘书处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郑州市限购区域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二套房首付比例调整为60%,郑州房地产市场限贷调控政策再次升级。
郑州市自今年10月2日起在市内五区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东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郑州高新区范围内实施限购。10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出台郑州市个人住房信贷政策有关要求明确,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通知》显示,在上述限购区域内,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居民家庭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或者已拥有1套住房、无论有无购房贷款记录,为改善居住条件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60%。房屋套数认定以郑州市房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依据。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要求,切实加强住房信贷资源配置,着力做好居民家庭首次购买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自住房的金融支持与服务。
《通知》要求,金融机构此前签订的个人住房贷款合同,按原合同约定执行。对于此前买卖双方已完成存量住房买卖合同签订、金融机构已受理借款人申请资料并预签住房贷款合同、且已根据授权完成借款人征信报告查询的,视同已签订个人住房贷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