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将根据学校效益和财务状况发放特别假日补助:学校在春节、国庆节、三八节(限女工)等节日发给节日福利,具体标准另定;
2、学校教师、员工可享有带薪婚假、慰唁假、产假及护理假等
3、学校每年将利润的一定百分比提取为教师、员工教育及福利基金,用于对教师、员工的培训及对优秀教师、员工的奖励。
4、学校每季度将给予每个部门/分校人民币100元的活动经费,该经费用于增强部门/分校内部沟通与团队建设,使用方式由主管决定,该费用只能凭借发票去财务部报销,不得领取现金。
5、学校校正式教师、员工(以合同为准)享有在本校免费听课的待遇,但必须遵守以下条件:
- 每位教师、员工每次可以申请不超过两个班级,本班课程未结束之前,不得另行申请其它课程,具体由教务部根据情况进行安排;
- 所有教师、员工必须在每期开课前在教务处做好登记工作,经主管校长签字后由发给“教师、员工听课证”,过期不候;
- 教师、员工听课必须遵守课堂纪律,服从教师管理,迟到者不得进入教室,中途有事离开者不得再次进入教室;
- 教师、员工必须服从教务部安排,积极配合一切教务活动;
- 教师、员工在本职工作时间内不得擅自听课;
- 违反上各项制度者,取消本期听课资格,并视情节轻重处以5—100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者,将给予行政处罚直至开除;
- 需要临时听课的教师、员工不在此规定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