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旅游局通报“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行动中查处的20起典型案件。20起案件中,涉及不合理低价游案件10起,未签订旅游合同案件5起,指定购物场所案件2起,其余3起分别为擅自增加自费项目、非法转让经营许可以及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
这20起案件中,处罚金额最高的为海口新国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该公司以总计3840元的价格,组织了由34名游客参与的“海南三天二晚游”,而该团队在旅游过程中的实际消费金额为15276.55元。对此,旅游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处以30万元罚款,对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石某某处以2万元罚款。
另一起不合理低价游案件中,云南天循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以明显低于成本的每人600元团费,组织“昆明-大理-丽江-西双版纳七晚八天游”,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给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给予云南天循国际旅行社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并处2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